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有关事项的通知》,就绿证核发的管理等方面提出有关要求。
根据文件,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负责绿证相关管理工作,国家能源局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组织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核发绿证。国家能源局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负责绿证核发。
各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应积极配合做好绿证核发相关工作,并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建档立卡、账户注册、电量信息报送等工作。
原文如下: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844号